JavaScript 是一種高階程式語言,通過編釋執行,是一門動態型別、物件導向的直譯語言。
最初是 Netscape 公司在 Netscape Navigator 2.0 產品上設計並實現,原名LiveScript。
1997年已經由 ECMA(歐洲電腦製造商協會)通過 ECMAScript 實現語言的標準化。
它被世界上的絕大多數網站所使用,也被世界主流瀏覽器(Chrome、IE、FireFox、Safari、Opera)支援。
JavaScript 程式由 ASCII 字元(純文字)構成,可利用記事本等文書或程式的編輯軟體來開發完成。
一般程式語言必須經過編譯的手續才能執行程式,但 JavaScript 並不需要經過編譯,
只要透過適當的直譯器(browser網頁瀏覽器)即可即時轉譯執行。
※JavaScript 並不是 Java! 也不是 JScript!
留意 JS 版本:ECMAScript 定義標準化,2015「ES6」、2016「ES7」、2017「ES8」、2018「ES9」、2019「ES10」。
JavaScrip的程式碼必須被包在<script>及</script>標籤之間(type宣告可省略)。
<script type="text/javascript"> JavaScript 程式碼 ... ... </script>
適合於HTML碼中嵌入JavaScript的位置有三個:
第一:寫在 <head> </head> 之間,
建議寫在 </head> 的上一行(也就是head區內的最後)
好處是可以保證在載入 <body> 內容之前已經載入 JavaScript 程式。
第二:寫在 <body> </body> 之間,
建議寫在 </body> 的上一行(也就是 body 區內的最後)
當你要用 JavaScript 控制網頁元素物件時,
JavaScript 可以寫在物件的後方,確保物件已存在。
第三:寫在 </html> 之後,但比較不建議使用,
有時 JavaScript 的 function 函式區段會寫在 </html> 之後,讓函式區段獨立好管理。
在 </head> 的上一行(也就是head區內的最後)
或是在 </body> 的上一行 (也就是 body 區內的最後)
參考如下介紹,輸入練習:
<script> alert('Hello~早安!!'); </script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