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Script 是一種物件導向程式碼語言,Netscape 公司最初在 Netscape Navigator 2.0產品上設計並實現,
原名LiveScript,目前已經在網際網路上廣泛運用於動態網頁的設計。
JavaScript 程式由ASCII的字元來構成,可利用記事本等文書編輯軟體來開發完成;
一般程式語言必須經過編譯之手續,才能執行程式,但 JavaScript 並不需經過編譯,
只要透過適當的直譯器(browser網頁瀏覽器)即可即時轉譯執行。
※JavaScript 並不是 Java! 也不是 JScript!
參考:維基百科JavaScript介紹、常見JavaScript函式庫
※推薦前往參考 JavaScript Tutorial
JavaScrip的程式碼必須被包在<script>及</script>標籤之間(type宣告可省略)。
<script type="text/javascript">
JavaScript 程式碼
...
...
</script>
適合於HTML碼中嵌入JavaScript的位置有三個:
第一:寫在<head></head>之間,
建議寫在</head>的上一行(也就是head區內的最後)
好處是可以保證在載入<body>內容之前已經載入JavaScript程式。
第二:寫在<body></body>之間,
建議寫在</body>的上一行(也就是body區內的最後)
當你要用JavaScript控制網頁元素物件時,
JavaScript可以寫在物件的後方,確保物件已存在。
第三:寫在</html>之後,
有時JavaScript的function函式區段會寫在</html>之後,讓函式區段獨立好管理。
在</head>的上一行(也就是head區內的最後)
或是在</body>的上一行 (也就是body區內的最後)
參考如下介紹,輸入練習:
<script>
alert('Hello~早安!!');
</script>